第一条 条款定位与适用范围
本条款为本公司就马来西亚市场之产品交易、线上交易、会员服务、授权经销商制度、退货、退款、订单取消、退出制度、订单权益处理及相关权益回滚事项所订定之正式交易及管理条款。
本条款适用于马来西亚市场之会员、消费者及授权经销商,因购买本公司产品、产品套组、经销商产品启动套组、季度活动套组、会员专属商品、经销商专属商品,或参与本公司授权经销制度后所涉及之退货、退款、订单取消、资格退出、资格终止、业绩调整、积分回滚、分润扣回、团队销售达标奖励调整、督导津贴扣回及其他相关事项。
如本条款与马来西亚强制法令、消费者保护法令、电子交易或线上交易相关规定、冷静期规定、退货退款规定、个人资料保护规定或其他不得排除之法定权利有不一致者,应以马来西亚强制法令为准。
第二条 线上交易信息披露
本公司得依马来西亚线上交易、电子交易及消费者保护相关规范,于商品页面、订单页面、结账页面、付款页面、系统公告、电子通知或其他交易流程中,披露卖方信息、商品或服务主要内容、价格、运费、税费、付款方式、配送方式、预计配送时间、退货退款规则、销售条款及其他依法或依平台规则应披露之信息。
会员、消费者及授权经销商于下单、付款、注册会员、启用授权经销商资格、参与活动或使用本公司服务前,应自行详阅商品页面、订单页面、结账页面、系统公告及其他交易信息,并确认商品内容、价格、付款条件、配送条件、冷静期、退货退款规则、授权经销商制度及其他公告条款。
如马来西亚法令、平台规则或主管机关要求特定线上交易信息应以马来文或其他指定方式披露者,本公司得依适用法令及平台规则办理;其他语言版本得作为辅助说明使用。不同语言版本如有歧异,除依法另有规定外,应以本公司公告之主要适用版本为准。
第三条 七日冷静期与起算方式
除马来西亚强制法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于马来西亚市场自行提供之冷静期,为订单确认完成日起七日内。会员、消费者或授权经销商如欲于冷静期内取消订单、申请退货或申请退款,应依本公司公告流程于前述期间内提出申请。
前项所称订单确认完成日,系指本公司系统、平台、电子邮件、短信、信息通知或其他交易流程中确认订单成立、付款完成或订单进入处理程序之日期。除本公司公告或交易页面另有说明外,冷静期以订单确认完成日作为起算日,该日计入七日期间。
冷静期内提出取消、退货或退款申请者,仍应符合本条款、本公司公告之退货退款流程、商品状态要求、资料提供要求及其他合理审核条件。冷静期之设置,不代表所有商品、服务、活动资格、积分兑换项目或非现金权益均可无条件取消、退货或退款。
如马来西亚或其他适用法令就特定交易型态、交易方式、商品或服务性质、消费者交易、线上交易、电子交易、会员服务或其他交易安排,另有强制规定、特别认定、冷静期、取消权、解除权、退货权、退款权、信息披露、合同格式、交付限制或其他不得排除之法定要求者,其期间、起算日、行使方式及法律效果,均应以该等强制法令规定为准。
第四条 订单状态与取消处理
会员、消费者或授权经销商于七日冷静期内提出取消订单、退货或退款申请时,本公司得依订单实际处理状态分别办理。
订单尚未出货或尚未交付物流者,经本公司确认符合取消条件后,得依原付款方式或本公司认可之其他方式办理退款;但必要之金流手续费、银行费用、平台费用或其他依法或依交易条款得扣除之费用,得依实际情况处理。
订单已出货、已交付物流、已配送中、已签收或已由购买人、指定收件人、代理收件人收受者,申请人应依本公司指定方式办理退货,并于本公司确认商品状态、退货物流、赠品返还、套组完整性及其他必要事项后,始得办理退款或其他处理。
如订单涉及跨境配送、第三方仓储、平台交易、物流代收、关税、进口税费、跨境金流、银行汇费或其他不可逆成本,相关费用是否退还或由何方负担,依交易条款、本公司公告政策、平台规则、实际成本及马来西亚相关法令办理。
第五条 特定法令或有权机关认定之处理
如马来西亚或其他适用法令、主管机关、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本公司特定产品、服务、交易型态、销售流程、线上交易安排、会员制度、授权经销商制度或其他营运安排另有强制规定、特别认定、许可要求、登记要求、信息披露要求、合同格式要求、冷静期要求、退货退款要求或其他不得排除之法定要求者,本公司将依该等强制规定或有权机关之认定办理。
本条规定仅为保留法令适用及制度调整之必要弹性,不表示本公司之所有交易、制度或营运安排当然适用任何特定法令分类。实际适用仍应依交易模式、商品或服务性质、销售流程、会员使用情形、适用法令、主管机关认定及本公司公告之马来西亚市场实行办法办理。
第六条 退货及退款申请资料
会员、消费者或授权经销商如需办理退货、退款、换货或订单取消,应于适用期间内依本公司公告流程提出申请,并配合提供必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订单确认编号、平台订单记录、购买人资料、付款记录、电子钱包或银行付款记录、商品照片、商品状态说明、签收记录、物流追踪资料、退货物流资料、收款账户资料或其他本公司合理要求之资料。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真实、正确、完整。如资料不完整、资料不正确、身份无法确认、订单无法查核、付款无法确认、商品状态无法确认、物流状态无法追踪、收款账户无法验证或有其他风险疑虑,本公司得暂缓处理,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资料。
退货商品应依本公司指定方式寄回或交付,并应妥善包装,以避免运送过程中发生毁损、污染、遗失或价值减损。因申请人包装不当、错误寄送、逾期寄回、未依指定方式寄回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本公司之原因造成损失者,本公司得依实际情况拒绝退货、扣除相应金额或要求补偿。
第七条 退货条件、退款金额及退款方式
除马来西亚强制法令另有规定外,退货或退款申请应符合商品未使用、未拆封、包装完整、配件齐全、标签完整、赠品完整返还、套组内容完整、不影响二次销售及其他本公司公告之退货条件。
如商品有瑕疵、错误出货、短少、毁损、过期或其他可归责于本公司之情形,本公司将依实际情况提供更换、补发、退款、部分退款、维修、补偿或其他合理处理方式。
退款金额应依实际交易金额、订单状态、商品状态、退货商品数量、已使用或已提供之商品及服务内容、赠品返还情形、套组完整性、折扣利益、价值减损、物流成本、金流成本、平台成本、税费成本、依法得扣除之必要费用及本公司公告政策计算。
除马来西亚强制法令另有规定外,退货物流费、本地物流费、跨境物流费、关税、税费、平台手续费、金流手续费、银行汇费、跨境汇款费、电子钱包手续费、仓储处理费、商品价值减损及其他必要费用之负担,依退货原因、订单状态、交易条款、本公司公告政策、平台规则及马来西亚相关法令办理。
退款方式原则上依原付款方式退回;如因平台限制、金流限制、跨境汇款限制、电子钱包限制、账户异常、交易期限、税务、账务或其他实际原因无法以原付款方式退款者,得依本公司认可之其他合理方式办理。
第八条 不接受退货、退款或取消之情形
除马来西亚强制法令另有规定外,下列情形本公司得不接受退货、退款、取消订单、返还款项或返还积分之申请:
一、商品已逾七日冷静期、公告退货申请期间或其他适用期间,且无法定取消、解除、退货或退款事由。
二、商品已拆封、已使用、毁损、污染、保存不当,或因可归责于申请人之事由造成商品价值减损。
三、商品外盒、包装、封膜、标签、配件、说明书、赠品、样品、工具、文件、活动权益或套组内容不完整。
四、依商品性质、卫生安全、保存条件、客制化内容、已提供之服务、数字内容、活动资格、培训资源或其他合理原因,不适宜退货、取消、退款或返还积分之项目。
五、订单已完成配送、商品已签收或服务已开始提供后,因个人喜好、重复购买、改变主意、不符合个人期待、未详阅商品说明、未使用经销商功能、未实际经营、未取得预期收益或其他非商品瑕疵原因所提出,且依法或依本公司公告政策得拒绝、限制或扣除必要费用之申请。
六、跨境物流、关税、税费、平台费用、金流费用或其他第三方费用已实际发生且依法、依平台规则或依交易条款无法返还之部分。
七、以积分、赠品资格、活动资格、旅游资格、培训资源或其他非现金权益兑换之项目,除商品瑕疵、错误出货、短少、毁损、无法提供或依法不得排除之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取消、返还积分、折现、退款或补偿。
八、因会员或授权经销商违反本制度、违反推广规范、异常交易、虚假交易、刷单、人头账号、恶意退货、短期大量购买后退货、拒付滥用或其他不当行为所衍生之退货、退款或返还款项请求。
九、其他依商品性质、交易条件、本公司公告政策、平台规则或马来西亚法令得不接受退货、退款或取消之情形。
第九条 经销商套组退货与权益处理
会员、消费者或授权经销商购买经销商产品启动套组、季度活动套组或其他用以启用、调整或维持授权经销商资格、经销商等级或经营支持权益之产品套组后,如依法或依本公司公告政策申请退货或退款,原则上应以完整套组为退货单位,并返还套组内所有产品、赠品、样品、工具、配件、文件、活动权益、培训资源、经营支持内容及其他附属项目。
如套组内部分商品已使用、拆封、毁损、遗失、无法返还、已影响二次销售,或套组内服务、课程、活动资格、培训资源、行销支持、拍摄支持或其他非实体权益已使用或已提供,本公司得依实际使用状态、缺漏项目、已提供权益、折扣利益、赠品价值、服务价值、物流费用、金流费用、税费及其他实际成本,计算应扣除金额后办理退款。
经销商产品启动套组、季度活动套组或其他相关产品套组如退货或退款成立,该笔套组交易所对应之授权经销商资格、经销商等级、推荐链接、团队归属、分润、积分、团队销售达标奖励、督导资格、督导津贴、活动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应依《授权经销商资格启用与管理条款》、本条款、积分兑换规则、退货退款政策及其他公告规范同步取消、回滚、扣回、暂缓或重算。
第十条 退出授权经销商制度与退货之关系
授权经销商得依本公司公告流程申请退出授权经销商制度。退出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该授权经销商之产品推广功能、推荐链接、经销商权益、团队管理权限、后续新增分润计算资格、后续新增积分累积资格、活动参与资格、督导资格及其他经销商专属功能,得依系统规则停止、关闭、限制或调整。
授权经销商自愿退出授权经销制度者,仅代表其终止后续参与本制度及使用经销商功能之资格,不代表其退出前已成立之产品买卖、产品套组购买、订单、付款、交易或其他法律关系当然解除、无效或撤销。
授权经销商不得仅以退出制度、不再经营、未实际推广、未取得预期收益、未使用经销商功能、未达成分润或奖励条件为由,主张退货、退款、解除合同、取消订单或返还全部或部分产品价款。授权经销商如欲就已购买之产品、产品套组或活动方案申请退货或退款,仍应符合本条款、本公司退货退款政策、商品页面说明、订单条款、马来西亚市场实行办法及马来西亚相关法令所定条件。
退出后,该授权经销商不得再因退出后新发生之销售、推广、推荐、团队活动或其他行为取得新增分润、积分、奖励、津贴或提现资格。但退出前已成立且符合有效订单及结算条件之款项,仍得依《授权经销商资格启用与管理条款》、退货退款状态、违规审核结果及结算规则办理。
授权经销商退出后,如仍有未完成之订单、退货、退款、拒付、交易争议、客诉、售后服务、业绩回滚、分润扣回、积分扣回、税务资料补正、提现审核、违规调查或其他未结事项,仍应依本条款、《授权经销商资格启用与管理条款》及相关公告规范继续处理。
授权经销商退出授权经销制度后,其原有团队归属、推荐关系、团队管理权限、督导资格及团队服务窗口,得依《授权经销商资格启用与管理条款》、马来西亚市场实行办法及实际营运需要进行调整。退出者不得主张永久性团队权益、永久性推荐权、永久性管理权、固定收益、持续分润、团队奖励、督导津贴、客户归属权或其他类似权益。
第十一条 权益回滚、扣回与异常交易处理
订单如发生取消、退货、退款、拒付、交易争议、违规交易、虚假交易、刷单、人头账号、异常交易或其他应调整之情形,该订单所对应之个人业绩、团队业绩、个人销售分润、复购积分、活动积分、团队销售达标奖励、督导津贴、活动资格、经销商等级、经销商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应依《授权经销商资格启用与管理条款》、积分兑换规则、退货退款政策及其他公告规范回滚、扣回、重算、暂缓或取消。
如相关分润、奖励、积分、津贴或其他权益尚未发放,本公司得暂缓或取消发放。若已发放,本公司得自该会员或授权经销商后续应得之款项、积分或权益中扣回,或要求其返还已溢领之金额。
如会员、消费者或授权经销商有恶意退货、短期大量购买后退货、利用退货套利、刷单后退货、虚假交易、拒付滥用、人头账号、借名账号、重复账号、异常交易、违反推广规范、未经授权使用品牌素材、退出后仍冒用授权经销商身份或其他损害本公司、消费者、经销商或合作伙伴权益之行为,本公司得依《授权经销商资格启用与管理条款》、本条款及其他公告规范采取限制账号、暂停功能、取消资格、取消分润、扣回奖励、回滚积分、拒绝交易、拒绝退货、终止合作或依法请求损害赔偿等措施。
本公司得保留相关交易记录、通讯记录、系统记录、物流记录、付款记录、退款记录、账号资料、推广内容及其他必要资料,作为风险控管、争议处理、法令遵循、稽核或权利主张之依据。
第十二条 条款调整及未尽事项
本公司得因法令变更、营运需求、产品性质、金流物流条件、跨境交易限制、平台规则变更、风险控管、制度调整或其他必要原因,修订本马来西亚市场退货、退款及退出制度条款。
修订后之条款将通过网站公告、系统通知、电子文件或其他合理方式披露,并自公告或通知所载生效日起适用。
如会员、消费者或授权经销商于条款修订后继续购买产品、使用服务、参与经销制度、申请退货退款、使用积分、申请提现或申请退出者,视为已阅读并理解修订后之条款内容。
本条款未尽事项,依本公司《授权经销商资格启用与管理条款》、会员条款、积分兑换规则、品牌使用规范、各国市场实行办法、退货退款政策、隐私权政策、马来西亚相关法令及其他公告规范办理。
本条款任一内容如经主管机关、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效力。本公司得依法律要求及制度目的修正该内容,使其于合法范围内达成最接近原条款目的之效果。